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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吉國小 - 訓導組 | 2013-09-05 | 點閱數: 6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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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縣政府 函
地址:
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
承辦人:黃燕月
電話: 05-3620123 轉 316
傳真: 05-3620161
電子信箱: anyueh@mail.cyhg.gov.tw
受文者:
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
中華民國 102 年 8 月 30 日
發文字號:
府教體字第 1020157572 號
速別:
最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見說明三(0157572A00_ATTCH1.PDF 、 0157572A00_ATTCH2.PDF 、 0157572A00_ATTC
H3.doc)
主旨:
請各校(園)於開學前規劃狂犬病防治教育與宣導事項,
俾提升教職員工生相關防治觀念,並依說明項辦理,請 
查照。
說明:
一、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8 月 26 日書函辦理。
二、
依狂犬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2 年 8 月 18 日新聞稿內容
呼籲,應教導及提醒學生預防狂犬病正確觀念,保持警覺
並遠離野生動物。該
三、
該署前於 102 年 8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77659 號書函
送「教育部就有關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因應狂犬病疫情之
相關因應措施ㄧ覽表」及「教育部就有關各級學校(含幼兒
園)因應狂犬病疫情應變處理作業流程」(諒悉),請各
校(園)依前述內容加強衛教宣導,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
請落實宣導以下防治事項:
1、
二不一要:加強宣導不要棄養家中寵物,不要捕捉或
接觸野生動物,要定期攜帶家中犬、貓施打疫苗。
2、
如遭動物抓咬傷,謹記 4 口訣, 1 記:保持冷靜記住動
物特徵、 2 沖:大量清水、肥皂沖洗傷口並用優碘消
毒、 3 送:儘速送醫評估是否打(園)疫苗、 4 觀:儘
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十日。
3、
請以電子郵件、電子報等方式提供教師相關資訊,並
納入教師研習,使教師熟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(以下
簡稱農委會)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簡稱疾
管署)之防疫資訊,並於開學後融入教學及相關活動
(二)
請加強指導、提醒學生(尤其是國民中小學學生)避免接
觸野生動物,如遭動物抓咬傷,應立即向家長或學校人
員報告,俾採就醫或其他必要措施(檢附指揮中心於 10
2 年 8 月 9 日更新全國 60 家疫苗儲備醫院名冊)。
(三)
請將防治觀念融入教學,如國中小「健康與體育」、高
中職「健康與護理」課程等,並建議醫護類系科,可適
時融入通識課程及現有課程;非醫護類系科,可適時融
入相關課程或開設傳染病防治相關內涵之課程。
(四)
請邀請動物防疫機關或相關專家學者到校宣導。
(五)
指定專人每日查閱農委會及疾管署公布之最新資訊。
四、
檢附農委會製作之「預防狂犬病,請遠離野生動物」摺頁
宣導小卡( PDF 檔),請依下述事項辦理:
(一)
該宣導品已列舉常見野生動物種類、狂犬病防治觀念及
動物防疫機關連絡電話,請運用於校園宣導。
(二)
該宣導品須裁切及摺疊,請逕至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
局(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home.php)/狂犬病專區/宣導資料/文宣海報/狂犬病宣導小卡片項目,查閱
操作方式。
(三)
PDF 檔可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站( http://140.12
2.114.217/health/)/教育部狂犬病防疫專區/教育宣
導資料/附件 4 :農委會宣導小卡項目下載。
五、
請各校(園)針對校外活動及教學,加強相關防疫措施,
強化人員衛教宣導,提供學生相關自我保護措施建議(如
儘量穿著長褲、長袖,並避免穿著涼鞋,以免遭動物咬傷
),並提醒師生避免至狂犬病發生或有疑慮地區進行校外
教學。
六、
請務依本府 102 年 8 月 12 日府教體字第 1020148887 號函送「
學校因應狂犬病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」,於開學前完成各
項狂犬病防疫措施。
正本:
各國民中小學(含永慶與竹崎高中)、本縣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、本縣各鄉鎮市立
幼兒園
副本:
教育處體育保健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