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政府 函 |
地址: 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 承辦人:輔導員 賴芝螢 電話: 05-3620123#8930 傳真: 05-3620525 電子信箱: yoerk951753@mail.cyhg.gov.tw |
受文者: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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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1 日 |
發文字號: | 府教社字第 1130062770 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五 ( 376500000A_1130062770_ATTACH1.zip ) |
主旨: | 請貴校持續教育輔導防治學生無照駕駛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縣第 1 次公共安全督導會報會議紀錄及主席裁示辦理。 |
二、 | 請貴校向學生及家長加強交通安全教育,包含不無照駕駛、不提供交通載具予無駕照之子女、取得合格駕照後之正確駕駛及防禦駕駛等觀念,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。 |
三、 | 若有學生交通安全事故發生,請確實瞭解並檢視意外事件成因,適切運用交通法規、交通意外事件案例及安全防禦駕駛等資料,提供家長及學生諮商輔導等正向作為。 |
四、 | 請多加運用「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-交通安全教育教案手冊」、「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」、「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」等教學輔助資源,亦可運用教育部編訂之「學校推動機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」,完善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業務推動。 |
五、 | 檢附 112 年 6 月新法施行無照駕駛相關圖文集 1 份。 |
正本: | 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(含永慶與竹崎高中) |
副本: | 教育處社會教育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