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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uest - 訓導組 | 2017-07-07 | 點閱數: 239

一、為落實「生病不上班、不上學」流感防疫,凡教職員工生經醫師診斷為流感,即可依規定請假在家休養,無須提供流感快篩證明。

二、請各校持續加強各項流感防疫措施,並善加運用疾管署感專區(網址為http://www.cdc.gov.tw)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。